闽江学院课程考试试卷管理的规定(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班主任、班导师工作,明确班主任、班导师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班导师是学生班集体的组织者,班主任、班导师要努力成为学生思想上的引路人,学习上的导师,生活上的知心朋友。
第三条 班主任、班导师在学院领导下,按照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工作,培养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全面关心、教育和管理学生,使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四有”新人。
第二章 班主任、班导师的任职条件及配备
第四条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五条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作风正派,善于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善于分析和调查研究。
第六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院教师都有责任兼任班主任、班导师工作。
第七条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实行本科低年级班主任制,高年级班导师制,即:为大学一、二年级班级配备班主任,为大学三、四年级班级配备班导师。班主任、班导师基本按照每个班级一名的要求配备,具体工作要求参见以下工作职责。
第八条 班主任、班导师无特殊原因,中途一般不得更换,确需更换者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第三章 班主任、班导师的职责
第九条 制订计划,加强管理,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一)每学期初要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及学院工作计划,结合班级实际和学生特点,制定班主任、班导师学期工作计划。同时,班导师要在每学期初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二)班主任、班导师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深入班级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党政领导汇报情况,主动与其他任课教师、辅导员交换意见,共同商讨指导学生学习、社会实践活动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经验和方法。
(三)每学年末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推优评奖以及年度鉴定工作。
(四)按要求定期召开班会、班委会,加强班级管理。
(五)定期不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促进家校良性教育机制形成。
第十条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负责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班级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关心国家大事,关注时政热点,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并及时对学生进行形势政策教育和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劳动、讲文明、讲礼貌的教育,在班级中树立艰苦奋斗、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风尚,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到班级的各项工作中去。
(二)针对学生的思想情况,采用多种教育方式,经常与学生谈心,交流思想和感情,给学生以正确的指导。同时经常与政治辅导员交流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纪律等情况。
(三)及时向学院反映本班学生对学校、学院教学、管理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学业指导工作
(一)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结合教学实践,对学生进行道德规范教育和专业思想教育。
(二) 协助教务处和学院了解本班的教学情况,反映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做好各门学科、各个教学环节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三)指导班级开展一系列学习研讨活动,交流学习经验,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鼓励和督促学生勤奋好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和专业素养,指导学生参加国内、外各类作品展。
第十二条 了解学生情况
(一)全面地了解、研究学生的情况,掌握他们的爱好、兴趣和要求,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及家庭情况,做好必要的书面记录。
(二)深入课堂和宿舍,了解学生对教学的要求,及时向任课教师反映,并协商解决。了解学生的学习、作业、日常行为和参加各种课外活动的情况,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认真细致地做好管理和教育工作,尽可能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十三条 选拔培养学生干部,加强班集体建设
(一)组建班委会、团支部。
关心班委和团支部的工作,指导班委、团支部开展活动,督促学生干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培养学生干部的独立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
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帮助他们树立信心,积极参加院系范围内的各项活动,鼓励他们努力学习,保证他们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
第十四条 日常纪律、生活管理
(一)组织学生学习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闽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二)经常督促学生切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不定期抽查本班学生的考勤情况,并作好记录。对违纪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和教育。
(三)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心状况。经常深入学生宿舍。
第十五条 指导文体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
(一)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把学生的课余生活引导到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以及各种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去,从而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 配合学院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军训和专业实习等活动。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及毕业教育工作
新生班主任和毕业班班导师要配合辅导员分别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的离校前教育、就业指导以及毕业鉴定等工作。
第四章 班主任、班导师的管理与考核
第十七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每学年定期召开班主任、班导师工作专题会议,研究班主任、班导师的配备、管理及考核等工作。
第十八条 班主任、班导师因事离校三个月以上者,学院另行安排代理班导师。
第十九条 班主任、班导师每学年必须对完成工作的情况做一次书面总结。
第二十条学院每学年组织一次班主任、班导师工作评议活动,听取学生对班主任、班导师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第二十一条 学院每学年对班主任、班导师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职称、聘任职务和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班主任、班导师工作成绩显著的,学院予以表扬和奖励。班主任、班导师工作不负责任,由此引起不良后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缓聘、解聘教师职务,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 待遇及奖惩
第二十二条 在职教师在晋升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时,五年内必须具有担任班主任或班导师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否则不予聘任。
第二十三条 优秀班主任、班导师可优先推荐读研、读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澳门6合彩 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